close


眼前看到的暴力必定事出有因,當人民的怨怒無處發洩、政府也不鳥的話,最後就會演變成走上街頭,當街頭運動發生後,必定會產生很多化學作用及許多難以掌握的狀況會發生,這就是街頭運動的特色,當然,暴力行為是需要被譴責的,但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這暴力事件的成因為何。

從這次的圍城事件,我看到除了媒體頻頻播放的許多暴力畫面之外,有很多的暴力卻是沒有畫面可以播的,而沒有畫面的暴力如果不經深思,很容易就會被忽略,而頻頻播放現場暴力畫面、將整個事件焦點模糊化成「在現場耍暴力的人是暴民、他們做得是不對的」這樣印象的媒體,無疑也是暴力的幫兇,當然,淺碟型的電視媒體很難將事件做深入的剖析而是著重在視覺畫面的傳達,但身為閱聽人的你我,在觀看時就要特別有警醒的能力,以免在淺意識中很容易就被催化了。


我想問,花
10億台灣人民的錢,來招待一個來自用飛彈指著我們腦袋的國家的芝麻小官,所見盡是國民黨高官為了自身前途與富貴與他把酒言歡,這樣算不算暴力
?


我想問,在
中華民國的法律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明定了第95條↓ 
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那麼,這次的簽署有送請立法院嗎?立法院是人民的代表,這前的江陳會是否有重視人民的意見、送請立法院?似乎是沒有,那麼,這樣的簽署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上是有效的嗎?如果沒有效,那是政府帶頭違法,人民走上街頭向違法的政府抗爭,哪邊才是暴力?


我想問,馬先生以快閃族的方式接見陳雲林,讓國際媒體塑造成國共一家親的形象,對台灣的主權斲傷又算不算是一種暴力哩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bloveming 的頭像
    dbloveming

    本本,晴晴,楷楷與我的四人生活

    dblovem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