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的事說穿了應該就是需要 (need) 與想要 (want)的相互消長。

當感覺幸福的時刻,就是needs和wants取得了完美平衡。無奈,大多數的時候跟大多數的人,不是需要比想要大,就是想要比需要大。

有人以物質條件來尋找愛情,因此嫁到了長期飯票或娶到富家千金而可以後半輩子衣食無虞(需要),但在情感的需求面上卻很難獲得滿足,因為對方不是他「想要」的。有人只跟擁有「想要」條件的人交往,完全的帥哥或夢中的美女,然而卻得不到實質的滿足,因為對方無法滿足他所真正「需要」的,因為往往他需要的可能只是個平凡、一點也不出色,卻溫柔且有包容力的伴侶而己。

若是有人找到了可以滿足「需要」跟「想要」的,那真的是人生最完美的事情。

若執著於「想要」或「需要」的一端,就如同掉進不平等的陷阱裡,那樣的愛情就只能在不平衡裡掙扎著,因為被輕視的另一元素總會出期不意的出來搗亂,請你不要忽視他的存在。

如果無法取得平衡,似乎就只能「改變認知」,也就是明明需要長期飯票,卻不斷告訴自己這微薄的金錢才能體會出愛情的可貴,或者,明明身邊要有帥哥美女相伴才能快樂,卻一直告訴自己,對方的內在才是最美的。

如果認知能這麼成功的被扭轉的話,這世界上的愛情就會單調許多了,因為少了許許多多的掙扎。然而,也是因為有了這些掙扎,我們也才更認清自己的,真正的需要與想要,這段掙扎,不但是體認愛情,更是認清自身真正的需要與想要。

然而,還有一種人,永遠在天秤的兩端遊走,當滿足了「需要」卻冀望「想要」,當有了「想要」卻開始反省起「需要」,永遠不滿足、永遠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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