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騙了。

 

 

 

 

這已經是被你騙的第73491次,數不清的信念,隨著數字增長,愈來愈脆弱地剝離信念中心,信任變成愈來愈輕的裝飾品,隨著風吹慢慢遞減了重量。

被謊言騙習慣了,生氣的原因,已經從被騙本身進階”(抑或是超脫”)不被當一回事兒,因此生氣的成份也就有所不同、組成生氣的元素也更升級。

 

 

 欺騙從來就是一種逆來順受。

當發現被騙了,就算真向大白、就算對方坦誠或道歉,都收不回謊言已經成為事實的這個事實。真象的出現不代表欺騙的消失,這也就是說,被騙的人就是被騙了,即使再用怎樣的形式挽回,也挽不回或者說漂不回,這個汙點。被騙的一方,永遠只能默默承受著一切,包括當下被當成個傻子(或易被掌控的人),以及真象水落石出時的憤怒,然後是一連串選擇的痛苦思考(選擇遺忘、接受、原諒或狂怒),至於其它的,就沒有了,一點都沒有了。

 

 

欺騙,從來就是一種不公平。於是它常常與愛並存,因為愛情本身也是不公平的,公平原則不適用於這裡,物質不滅定律也不能拿來衡量感情。

 

 

就像時間,像光陰,消逝了就是消逝了,所以古之智者說「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不會再回頭、不會再重來。

 

 

當學會了用冷眼看待一而再、再而三的謊言產出,到最後還是會憤怒,因為發現原來自己並不被當一回事兒,而這件事實,比謊言所帶來的災難更大,因為,原來,我們都能忍受被耍弄,但是,我們卻都不能忍受被忽視。

 

 

被忽視這件事,不能被忍受,在第73492次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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